國際航海組織(IMO)正在考慮采用市場方法來控制航運碳排放
面對歐盟碳交易計劃的倒逼,IMO正在考慮采用市場方法來控制航運碳排放。早在2006年,市場減排機制技術分析就已由IMO成員協(xié)會完成,并且有成員國提出結合國際溫室氣體基金會的現(xiàn)有工作開展市場機制減排。但經(jīng)過多方討論后,2009年IMO委員會認為,在當前貿(mào)易快速發(fā)展的環(huán)境下,2006年提出的工作方案中的技術和管理機制不成熟,對溫室氣體減排貢獻不明顯。因此,2011年又提出需要重新考慮設計全球航運業(yè)溫室氣體市場減排機制。目前,由各成員提出的市場機制達10種之多,各類機制的討論與分析仍屬于IMO的討論議題,實際應用還沒有出現(xiàn)在計劃中。IMO對碳減排的實際控制措施目前以2013年開始實施的《船舶能效管理計劃》(SEEMP)及《新船舶設計能效指數(shù)》(EEDI)為主。
對比目前歐盟與IMO在航運減排機制的進度,雙方都提出了較為具體的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設計,共同點包括主要報告的氣體為CO2,基于燃料燃燒來計算溫室氣體的排放量,核查由經(jīng)
認證的
第三方核查機構進行等。在
MRV的基礎上,IMO還期望逐漸形成行業(yè)碳排放基準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