隨著碳稅的推行,從上游排放大戶到下游電力消費者料都將受影響,但財政部長王瑞杰昨天(2月19日)發(fā)布新財政年預算案聲明時強調(diào):“對家庭來說,碳稅的影響力甚小,平均來看,只會占電力與煤氣總費用的1%左右?!?/div>
王瑞杰說:“20元的額外水電費回扣,足以協(xié)助住在政府組屋的家庭,應付碳稅實施后面對的平均電力與煤氣費上漲?!?/div>
政府是在去年首次宣布向所有排放2萬5000公噸(等于1萬2500個四房式組屋單位整年用電量所產(chǎn)生的碳排放)或更多溫室氣體碳排放大戶征收碳稅。
約40家包括發(fā)電廠和半導體公司的企業(yè)將受影響。它們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占我國總排放量的八成。
待碳稅于明年推出后,政府將在2020年根據(jù)碳排放大戶2019年的碳排放量征收碳稅。
王瑞杰指出,當局最遲在2023年前參考國際在氣候變化方面的發(fā)展、我國的
減排成效與經(jīng)濟競爭力等層面,就碳稅展開檢討。
他解釋政府會對所有受影響的領域采納“一刀切”的收稅方案,因為這么做具經(jīng)濟效率,有助確保整個經(jīng)濟中能維持一個透明、公平且一致的碳定價來激勵各界減排。
最終料上調(diào)至10元至15元
“然而,這也說明我國收取的5元碳稅無法與其他國家直接相比。(因為)設有較高碳定價的地區(qū)通常會為個別領域提供顯著豁免條款,這將降低他們需支付的真正碳稅額。”
全球目前共有約67個國家和地區(qū)實施或正在為碳用量定價,范圍價介于每公噸溫室氣體排放量征收1元至近200元。例如日本征收4元碳稅,瑞典的碳稅則高達186元。
我國為何將過渡期碳稅定在5元,并在之后逐步上調(diào)至10元至15元,國家氣候變化秘書處解釋,這是為避免金額太低無法促使業(yè)界和公眾做出
節(jié)能改變,同時也為避免過高碳稅,尤其是從一開始就推出高碳稅會削弱本地公司的競爭力。
南洋理工大學經(jīng)濟系主任柯仲佑教授受訪時則認為:“除非政府展開詳細研究了解碳排放到底會對社會與經(jīng)濟造成多大影響,否則我們很難定奪何謂正確碳定價。無論碳稅多寡,最重要的是向企業(yè)與人民傳達每個人都需為自己的行為負責,承擔碳排放會帶來的額外開銷這一信息。”